发布日期:2024-08-04 23:08:44 作者:admin
山场承包合同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:吴前进,男,大冶市金牛镇南城村人,住大冶市金牛镇 南城村村民委员会 (以下简称甲方) (以下简称乙方) 被转让方: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 甲方因为本人和家庭的原因,需要将 2005 年 12 月 30 日与 大冶市金牛镇南城村民委员会订立的山场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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