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5-09-08 01:09:54 作者:admin
石场转让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石场转让协议: 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 一、甲方:赵永安、李民。以下简称甲方。 乙方:马昆、麦金连。以下简称乙方。 二、甲方将红河县迤萨镇牛多乐村委会回龙寺村的采石 场转让给乙方。
转载《石场股份转让协议》时,请标注文章来源:http://www.shiziposuiji.com/mfj/829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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